关于中国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后我馆停办领事认证业务通知
2023-10-24 08:00

一、2023年3月8日,中国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2023年11月7日,《公约》将在中国与哥斯达黎加尼加拉瓜、洪都拉斯、危地马拉间生效实施。《公约》将继续适用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二、2023年11月7日起,哥、尼、洪、危四国签发的《公约》范围内的公文书需办理上述四国的附加证明书(Apostilla)即可送往中国内地使用,无需办理有关国家及其驻外机构和中国驻哥斯达黎加使馆的领事认证。

中国送往上述四国使用的《公约》范围内的公文书将不再办理中方和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仅需办理《公约》规定的附加证明书(Apostilla)。中国外交部是中方签发附加证明书的主管机关,为本国境内出具的公文书签发附加证明书。受外交部委托,中国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可为本行政区域内出具的公文书签发附加证明书(具体名单见附件)。中国外交部以及各相关地方外办签发的附加证明书支持在线核验,具体可登录网址https://consular.mfa.gov.cn/VERIFY/。办理附加证明书的具体程序和要求请登录中国领事服务网(网址:http://cs.mfa.gov.cn/)或各相关地方外办网站查询。

三、自2023年11月7日起,我馆将停办领事认证业务。对于上述四国出具的拟送往中国内地使用的文书,请向该国主管机关申办附加证明书。

四、根据《公约》规定,一国出具的附加证明书用以证明公文书上签名的真实性、文书签署人签署时的身份,以及在需要时确认文书上的印鉴属实。办妥附加证明书不代表该公文书必然被中国用文单位接受。建议事先向中国用文单位了解其对外国公文书的格式、内容、时限、翻译等具体要求后再办理有关手续。

如有其他情况,请于工作时间内咨询我馆咨询电话506-22914650。

附件:中方签发附加证明书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名单(共3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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